木教育
| 9088 view(s) | 2012/11/26
发展林业职业教育,是培养大批现代林业建设人才的重要措施,是落实科学发展观、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,在实施科教兴林战略中具有特殊的重要地位。
20世纪80年代中叶以来,我国先后组织召开了五次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,颁布实施了《职业教育法》,出台了大量促使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和规定,推动了职业教育事业快速发展,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深入。1991年,国务院发布了《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》;1996年,国务院组织召开了第三次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,提出“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”的口号;1997年,《国家教委关于高等职业学校设置的几点意见》颁布实施,确定在10个省(市)开展高职试点,掀起了开展高职教育试点的高潮;1998年,《职业教育法》颁布实施,首次明确了高等职业学校在高等教育中的法律地位。此后,从1999年开始,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和迅速扩张的阶段。进入新世纪以来,国务院又分别召开了两次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,对职业教育的性质、地位、培养目标、保证措施等进行了进一步的规划。到2006年,我国的职业教育开始从注重规模的简单扩张,逐渐向注重内涵发展和注重教育教学质量的方向发展。
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,面对社会对生态环境状况前所未有的关注,改善生态环境日渐成为社会对林业的主导需求,催生了林业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历史性转变。近年国家投入巨资推动“六大林业重点工程”建设,2003年党中央、国务院进一步做出《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》,要求赋予林业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中以重要地位,在生态建设中以首要地位,在西部大开发中以基础地位,这促使林业生产力布局结构发生了巨大变革,林业工作逐步实现了“五个转变”。“十一五”期间,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、林业产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都为林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,全国现代林业建设的步伐稳步前进。
林业工作的重大调整和深刻变革,使林业行业对人才的要求发生了巨大变化,对林业职业教育产生了深刻影响。林业职业院校的专业建设、教学改革、毕业生就业和学校发展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,也出现了新的矛盾和问题,林业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。
“十五”期间,适应国家教育体制改革和林业发展的要求,国家林业局对教育培训工作实行重点转移,由对学校的直接管理转向对林科教育的宏观指导、协调和服务,由学历教育为主、行业培训为辅转向行业培训为主、学历教育为辅。2001年,国家林业局召开了全国林业教育培训工作会议,2004年召开了全国林业人才工作会议,先后出台了《关于加强林业教育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》、《关于加强林农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》和《关于加强林业人才工作的意见》,对全行业教育培训工作给予了有力的指导。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林业厅(局)和林业大中型企、事业单位结合实际,召开了林业人才和教育培训工作会议,制订了一系列指导本地(单位)开展林业教育培训工作的制度和政策。《全国林业人才“十一五”规划》和《全国林业教育培训“十一五”规划》中明确提出:“国家林业局将加强对林业职业教育的指导和支持,实施林业职业教育重点专业建设项目,开展林业高职高专教育研究,配合教育部加强对学校的检查评估,推动全国林业职业教育体系建设。”
1999年12月,国务院做出关于进一步调整国务院部门(单位)所属学校管理体制和布局结构的决定,明确除教育部以及外交部、国防科工委等少数部门和单位继续管理其所属学校外,“国务院部门和单位不再直接管理学校”,按照“共建、调整、合作、合并”的方针,在对有关部门和单位所属学校管理体制调整的同时,调整学校布局结构,优化教育资源配置。在此背景下,林业职业学校的隶属关系有了新的变化。原中等林业职业学校(以下简称林业中职校)中,有的已独立升格为高等林业职业院校(以下简称林业高职院),有的被大学兼并,有的与地方上几所中职校合并升格为高职院校,同时也有相近或交叉行业的职业院校涉入林业职业教育行列。截止到2006年,由林业部门(企业)主管的林业职业院校(含农林)共有51所,其中林业高职院(含农林)共18所,林业中职校共33所。
来源:国家林业局职业教育研究中心
编辑:Pi Ning